律所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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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盛阳律师事务所学习交流活动时间:2020-04-15 2020年4月15日下午2点,山东金盛阳律师事务所举办了本年度第一期学习交流活动,本次学习交流活动由所合伙人尚明律师主持,房玉玺、钱雨等多位律师到场参加。 学习交流过程中,尚明律师结合案例进行思考,总结几年来的办案经验,提出了在民事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确定案由的重要性,认为民事诉讼案由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确定、对诉讼请求、举证责任、赔偿依据、案件结果及诉讼时效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之后,在场律师就尚律师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探讨,集思广益,对民事诉讼案由的重要性进行了进一步的研习,在本次学习交流活动中,每位律师均受益匪浅。 本次学习交流活动为金盛阳所本年度第一期,全体律师同仁一致表示会在今后的一年中将这种学习精神继续发扬光大,为金盛阳成为学习型、专业型、书香型律师事务所而共同努力奋斗。 |